
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 简介
职位:成立背景/办会宗旨/工作职责/组织架构

一、成立背景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保障粮食安全,我国建立了世界上最为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了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构筑了我国的核心耕地保护制度体系。
通过实施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国守住了18亿亩红线的耕地数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当前,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到生态文明的新时代,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指导思想已深入社会、经济的各个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等重要论述的指导下,自然资源管理领域一直在推进系统性的重大改革。制度建设是推进耕地保护工作的基础与关键,面对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耕地保护的政策与法规等制度亦需在思想理念、价值内涵、工具措施等各层面上及时响应新时代的要求。
为进一步宣传和落实我省耕地保护工作,广东省耕地保护协会拟在协会内下设“政策与法规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政策与法规专委会”),以便在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耕地保护协会的直接领导下,紧跟国家、省的政策文件要求,及时高效地组织行业专家和机构高水平地开展关于耕地保护的专题调研、政策研究、法律普及、人才培养等工作,建立有利于推进我省耕地保护制度创新的专家团队。
二、办会宗旨
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协会章程,在上级主管部门和省耕地保护协会的领导下,凝聚社会各界耕地保护力量,搭建专注于耕地保护政策与法规的专业智库与交流平台,以更好地服务政府、行业及会员单位,为耕地保护的制度完善和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促进耕地保护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大力推动我省耕地保护事业进一步发展。
三、工作职责
(一)科学评估现有耕地保护政策与法规的实施效果,推进制度创新与立法普法,提升耕地保护工作的法治水平。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国内的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等规范文件进行梳理分析,汇编成册,并科学评估现有政策法规的实施效果;系统开展国内外耕地保护制度的历史沿革或横向对比研究,充分把握其背景、规律、机制与趋势;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耕地保护政策、法规甚至法律制定的前期研究、条例起草、意见征集、投票表决、宣传推广等工作;改进耕地保护与利用的普法工作,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负面清单制度和充分有效利用耕地的正面典型案例,并制定宣传图册或视频等,定期组织宣传推广。
(二)调查、收集、整理与反映耕地保护的动态、意见,系统研究行业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对耕地保护行业的动态资讯等进行梳理解读,及时发布到协会公众信息平台,并编制出具耕地保护行业研究报告;广泛发动会员单位与耕地保护相关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等,针对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耕地“进出平衡”等耕地保护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专家研讨、会议交流、学术征文、建言收集等工作,对我省乃至我国耕地保护的政策法规改进及时提供有效建议。
(三)组成专家智库,为相关部门和机构就耕地保护利用的科学决策、过程监督、实施评价、法律宣讲等,提供智力支持。
包括但不限于:成立耕地保护政策与法规的权威专家团,强化耕地保护人才支撑;以专家团为纽带,加强耕地保护利用涉及到的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水务)、财政、发改、生态环保、林业等部门的沟通衔接,为相关部门出台涉及耕地保护与利用的政策法规开展积极交流,并提供意见咨询、决策建议、监督评价、法律宣讲等智力支持,参与耕地保护与利用政策文件制订、修订等的咨询、调研、论证等。
(四)推进耕地保护制度改革探索,组织相关典型案例、示范实践的申报创建、实施监察、评奖创优、总结推广等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政府部门向上级申请耕地生态保护补偿试验、耕地易地代保创新、耕地“进出平衡”创新等耕地保护制度改革试点,组织省内申报工作以落实试点地区,就试点工作过程开展实施监察、效果评价,并以改革试点经验促进法律修订完善;组织垦造水田、稻鱼共生、智慧农场、有机农园、耕地恢复补充等耕地保护典型案例、优秀经验等的评奖创优与总结推广。
(五)开展耕地保护行业业务评估,规范行业标准与从业行为,推进行业自律;促进行业交流合作,引导行业创新发展。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行业趋势、政府任务、市场需求、会员条件等,定期评估行业机会并定向推送业务信息,拓展会员单位业务范围;探索引领耕地保护行业规范,形成行业服务标准,研究制定省内耕地保护行业从业单位诚信管理办法,规范从业行为,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向外界推介诚实守信会员单位;大力关注耕地保护工作的法律难点或业务纠纷,有效保障行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灵活的交流推广平台,通过行业交流、部门拜访、基层调研等,及时为会员提供行业资讯、业务推广与资源对接等,促进会员内部或跨界合作。
(六)加强耕地保护的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师资力量,推动与耕地保护利用相关的学科建设与行业培训。
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开展耕地保护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科学制定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耕作层剥离管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等耕地保护制度的课题研究方向,参与或协助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结题验收评审;促进政府、协会、院校、企业等的联合,构建关于耕地保护政策与法规的新型研究平台、人才培养机制;探索编研设计具有广东特色的耕地保护学术著作、学科教材、精品课程;定期开展专家授课、技术培训、学术讲座等活动。
(七)协助开展本专业有关的继续教育、职称或资质评审;征集评议、审定推荐关于耕地保护的学术论文、科技成果等。
包括但不限于:提升专委会社会化服务水平,承接政府关于继续教育、职称评审、资质认定、成果评价等的职能转移、委托或购买服务;对优秀学术论文、科技成果向部委举荐、推广应用;向省及各地市推荐本专业的优秀人才作为当地专家委员会专家。
(八)积极开展省耕地保护协会授权或委托的其他职责,弘扬办会宗旨。
包括但不限于:结合土地日、粮食日、地球日等,大力开展以耕地保护为主题的科普宣传、学术交流等社会公益活动;联合国资农业生产服务单位,积极开展有利于耕地保护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广与合作缔结;积极为会员单位及耕地保护行业企业排忧解难。
四、组织架构
专委会内设有专家顾问1~5名,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7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3名,以负责主持专委会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另组成秘书联络处。
(一)专家顾问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备注 |
1 |
程 炯 |
广东省科学院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 |
所长 |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
(二)主任委员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1 |
罗亚维 |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三)副主任委员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1 |
余婉吟 |
北京市华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行主任 |
2 |
黎 诚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土地综合整治研究中心副主任 |
3 |
陈 平 |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
院长 |
4 |
王 娟 |
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 |
规划院副院长 |
5 |
熊爱武 |
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6 |
余 洋 |
广东省环境权益交易所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7 |
邓木林 |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 |
副所长 |
(四)秘书联络处
1、秘书长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1 |
黎荣东 |
华远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总工室副总工 |
2、副秘书长
序号 |
姓名 |
单位名称 |
职务 |
1 |
赵威臣 |
北京市华泰(广州)律师事务所 |
执行主任 |
2 |
王艳阳 |
广州欧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 |
3 |
吴淑连 |
广东省耕地保护协会 |
综合部副部长 |
(五)其他委员
政策与法规专委会拟设其他委员24~2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