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兴宁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立项、审核、报批工作以及项目的监督实施和上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工作,建立健全用地项目补充耕地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相挂钩制度;负责调查、编制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负责耕地开垦指标的统筹管理以及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管理;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的建立、更新和维护;负责土地开发整理政策的宣传指导、经验推广和技术培训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开发整理、农村拆旧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生态修复事务性、技术性工作。